发布时间:2012-10-24 作者:博建行政
近几年来,房地产一直是风口浪尖上的产业,随着国家相关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房地产行业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上海和重庆已在2011年1月28日开展房产税试点,专家学者和民众对两地的试点高度关注。
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9月20日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下一步房产税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 房地产税具体深化时间可能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最终在全国范围实施。
许多专家学者认为房产税涉及到很多方面,不可一蹴而就,但从各种迹象及试点情况来看未来全面开征房产税的可能性很大。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会不会只是增加政府收入?美联储的第三轮量化宽松政策会不会催涨国内的房价?实行阶梯房产税可不可行?房产税应如何改革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房地产研究室副主任刘卫民。
合理调整征收税种
房产税作为一项税收必然具有增加财政收入的功能,因此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收入,但是房产税体系改革与增加政府收入并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优化个人住房税收体系。
中国经济时报:虽然目前关于要不要开征房产税的争论不断,但许多专家认为未来开征房产税可能性很大,而开征房产税目的到底是什么?会不会只是增加了政府收入?
刘卫民: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房产税作为一项税收也具有增加财政收入的功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房产税可以成为政府稳定的收入渠道,但我们应该看到房产税体系改革与增加政府收入并没有必然因果关系。房产税更重要的目的应该是优化个人住房的税收体系。
现在我国涉及个人住房的税收大多属于交易环节,“重流转、轻保有”。而住房作为家庭长期持有的一种财产,在保有环节还缺少相应的税收调节手段。因此,我个人认为,通过合理调整征收税种、负担比例,将持续环节增税与交易环节减税相结合,按照“二八”原则,考虑到不同层次居民的税负水平和可承受能力,完全可以在不增加总体税收负担的同时,引导提高住房资源的配置效率。
中国经济时报:前不久,美联储在货币政策会后宣布,启动第三轮量化宽松政策(QE3):将每个月向美国经济注入400亿美元,对此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发微博呼吁赶快买房,只有这样才能保值。您认为QE3会催涨中国房价吗?
刘卫民:从QE3对我国的影响机理看,美联储的政策将加大我国国内货币的宽松程度,部分国际热钱通过各类形式变相进入我国的冲动增加,这也将加大国内房地产调控压力,值得密切观察。
但我们应该看到,与前两轮美国量化宽松政策相比,QE3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这是因为,持续快3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使房价上涨势头基本得到遏制,而且现在也丝毫没有放松的迹象。
从货币政策上来看,现在人民币进一步升值的空间也在缩小,在限购、限贷的政策下,流动性对房价的影响力减小。只要中央政府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决心不动摇、措施不放松,流动性变化就难以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太大影响。
为照顾公平,应区别对待
应充分考虑收入水平的差距,本着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让高收入群体承担更高比例的房产税,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和财富再分配的功能。
中国经济时报:有专家说房产就该像收缴水电煤气费一样收缴房产持有税,而且应该阶梯征收,对于阶梯房产税您如何看待?
刘卫民:从上海、重庆两地2011年1月28日的试点政策来看,房产税确实不是“一刀切”,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无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上海和重庆都考虑到了首套房和二套房及多套的不同,并加以区别对待。
可以这样说,累进的房产税制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
通过对收入和住房水平的综合评估,本着公平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到收入水平的高低,让高收入群体承担更高比例的房产税,而中等收入及以下群体可以免税或征收较低税赋。结合不同收入水平、不同住房资源按占用量收税,可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和财富再分配的作用。
中国经济时报:一些专家学者认为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来看房产税需要改革,您认为房产税应如何改革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
刘卫民: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来看,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将持有环节和交易环节通盘考虑,系统评估房产税的政策影响,合理确定征收对象。二是要建立公正、权威的房地产税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准确估值是房产税征收的基础,同时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批量评估,降低征收成本。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房产税的征收方法和执法手段,对房产税进行依法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