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份湖南CPI同比涨5.6% 居住类同比涨8.8%

发布时间:2011-02-22     作者:博建行政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元月份,湖南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上涨5.6%,而这一水平要高于同期的全国4.9%的CPI涨幅。统计专家指出,之所以1月份湖南CPI会“破5”,主要是因为食品类价格和居住类价格有明显上涨,这也与春节前粮、油、菜价格的惯性上涨,以及CPI的“翘尾”有关。


     八大类商品全面上涨


     与全国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六涨二降相比,湖南省元月份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呈现了全面上涨的态势。


     其中食品类上涨10.6%,价格涨幅最为明显;居住类紧随其后,上涨了8.8%;此外,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9%,烟酒上涨1.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1.1%,衣着与交通和通信类分别上涨1%。


     粮、油、菜涨幅明显


     同比去年,今年元月份全省的粮食和食用油价格分别上涨了18.2%和10.2%。其中:大米上涨23.5%、植物制品上涨13.4%、面粉上涨10%、食用植物油上涨7.4%。


      肉禽蛋价格也持续走高。元月份,全省食用畜肉禽及副产品、禽和蛋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月上涨11.5%、10.4%和14.6%。


     与此同时,连续低温降雪冰冻天气,部分道路运输受阻,运输成本上升,也使得蔬菜价格大幅上涨。全省菜价与上年同月相比上涨16.9%。其中鲜菜、薯类价格分别上涨17.6%、21.9%。


     而居住类价格也居高不下。元月份,全省居住类价格与上年同月相比上涨8.8%。其中:水泥、私房房租、住房估算租金、其它燃料、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水分别上涨14.2%、12.9%、15.7%、18.3%、13.2%、9.3%、7.3%。


     CPI走高与“翘尾”相关


     1月份CPI受食品、居住类价格的推动走高,是否与湖南省CPI的权重调整有关?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的专家处获悉,虽然从今年1月起,湖南CPI的权重根据全省居民的消费特点进行了调整,但是与全国CPI的权重区别并不是特别大。之所以CPI会超出预期“破5”,与“翘尾”因素不无关联。


    “去年湖南的物价总水平控制得比较好,全年CPI的涨幅要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这样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食品和居住类价格一旦上涨,两相比较之下,涨幅就更为明显。”另外,湖南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比上年同月上涨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