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重大征地项目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发布时间:2011-06-28     作者:博建行政

   据新华社电记者27日获悉,作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今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开矿等重大项目,要在合法性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矿产两大稀缺资源方面拥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大额预算支配权力,要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在保障群众权益中提高公信力。法制首先是治官治权,不是治老百姓。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说,国土资源不但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更关系国家的社会安全,土地征收、矿业权审批中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甚至激化矛盾,不但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今后重大征地项目、矿山开发项目、影响周边关系比较复杂的项目,在合法性评估基础上也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问题的国土资源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资金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